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方案_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2022-04-11   来源:写作基础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我的公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根据《关于推进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建委平安组〔2020〕2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全面推进麦坪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综合治理中心)建设,现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立足点,构建一体化组织架构体系、一体化平台支持体系、一体化指挥调度体系、一体化联动工作体系四体化为重点,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责任、民主协商、社会协商、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持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有责任、人有责任、人有责任、人有责任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系,形成新的社会治理特色。

  (2)工作目标。围绕平安花溪建设的战略任务,通过整合工作机构,实现综合治理中心的实体化运行,通过推进数据互联,实现大数据平台的一体化运行,通过优化工作机制,实现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战化指挥,加强协调联动,推进精细化管理,综合治理中心建设成为社会治理的数据平台

  二、建设综合治理工作机构。

  根据《关于加强党建推进城市基础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建立党发[2019]33号)文件精神设定为事业单位,名称为麦坪町社会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村委会综合治理中心和村委会合署事务,分别设立13个村级综合治理中心,名称统一为XXX村委会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为确保我镇社会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顺利开展,建立麦坪镇社会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

  组织,罗宇(镇党委书记)

  李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周晓强(镇党委、人大主席)

  雷红梅(镇党委、镇党委副书记)

  曾志刚(镇党委、纪委书记)

  李利健(镇党委、政法委书记、副镇长)

  穆廷刚(镇党委、副镇长)

  张大根(镇党委、武装部长)

  熊燕芳(镇财政分局局长)

  王斌(麦坪派出所所长)

  成为:徐荣(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张方玲(纪委副书记)

  曹顺权(综合管理员)

  邵正康(司法所所长)

  吴超(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付佳(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潘静争(社会事务所、社会保险所主任)

  张忠秀(会计事务所负责人)

  宋恒(安监站站长)

  曾涛(文化站站长)

  谢必龙(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各自负责,明确工作任务,共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统一协调、指导督促、整体推进城镇综合服务中心各项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镇综治中心是区域性工作机构,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社会管理要求,加强社会管理问题的调查研究,向上级综合管理组织和当地党委、政府和政法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

  2、组织协调管辖区内社会治安预防管理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实际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口服务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社会治安、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管理、护路护线联合防卫等多个部门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事项的解决。

  3、组织协调本管辖区矛盾纠纷多样化解决工作的指定领导调停涉及多个部门矛盾纠纷的有关部门根据最初的问题责任制受理,但不属于本部门调停范围的矛盾纠纷,由本级综合治疗中心确定相应的责任部门进行调停

  4、协调、指导、推进辖区内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落实。

  5、监督管辖区内各居住(村)各部门的社会管理工作,

  检查,开展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评估评估。

  6.掌握辖区内各居住(村)各部门社会管理工作进展情况

  组织开展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的总体研究、动态监测

  提出监督建议。

  7、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遵守法律。

  8、上级综治组织和同级党委、政府和政法委员会提出的其他事项。

  特殊功能:

  镇综合治疗中心除了具备上述基本功能外

  还应具备以下功能:

  1、使用市级统一建立的大数据平台,管辖区内群众寻求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投诉和矛盾纠纷联动受理、处理、监督、反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统一受理、集中整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期限处理。

  2、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综合管理视网、雪亮工程等,实现管辖区内社会治安状况的实时监视、分析研究判断等。

  3、组织开展平安居(村)、平安家庭、平安机关、平安。

  市场等基层平安细胞的创建活动。

  4、平安建设基层志愿者队伍,发展各类社会组织等群防群治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力量,促进相关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工作中发挥作用。

  三、健全指挥调度机制。

  以镇综合管理中心为依托,建立分级分类实战化指挥调度机制,及时解决公共服务管理问题,促进社会管理工作。

  日常调度: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对12345受理事件、网格员报告事件,按照明确的处理时限,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处理,监督处理质量,实施规范化调度。

  特别计划:建立常驻机制,根据实际需要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安全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督等机构派人到综合中心办公室,处理相关行业领域问题回答。

  紧急调度:实行24小时人员准备制度,遇到突发紧急事件,乡(镇)领导立即进入指挥调度,调配相关力量资源,进行紧急处理。

  四、完善联动工作体系。

  根据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要求,健全纵向贯通、横向贯通、内外联通、联系秩序、指挥效率、规范运行的运行工作体系,做好常态化的社会管理工作。

  (一)健全联动管理体系。建立政法共治圈,将政法各部门纳入区域社会管理联动机构,结合人民调停、诉讼对接、命案预防管理、黑除恶、早婚早育专业管理等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加强业务评价。建立党政共治圈,将党政相关职能部门纳入联动单位,及时处理公共服务管理问题。建立社会共同圈,将民营商事调停中心、行业调停委员会、人民调停组织、房地产公司、学校、医院等机构纳入联动机构,按责任参与社会管理相关工作。

  (2)优化闭环工作流程。针对区域社会管理明确的工作任务,确立任务派遣、跟踪监督、结果回答、评价的工作流程,确保事情有结果。对于网格发现问题,采用自下而上工作逐步报告,公共服务管理、矛盾纠纷调整等问题80%解决街道(乡、镇),20%解决区域,确实需要市级解决的问题,向市委政法委、市综合治理中心报告针对12345市民投诉问题,根据事件类别设立专业派遣座位,对市民投诉问题民投诉问题的综合监督座位,跟踪相关部门处理问题,验证、审查结束、评价,提高市民满意度。

  (三)落实《敏感信息报告》。等级建立敏感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处理各种问题。各级综治中心制定信息快报制度,明确敏感信息范围、报告对象、报告流程、报告时限,规范信息快报工作。采用边报、边核、边处置的方式,确保信息快报及时、高效。建立信息快报处置机制,收到信息快报后,有关部门领导应首先安排,按有关规定有效处置,避免事态扩大。建立信息快报责任追究制度,对应报告不报告、应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按程序严格追究责任。

  五、完善大数据平台。

  根据政法大数据工程建设的整体部署,立足实战、立足实用,推动数据融合、系统融合、终端融合,形成一个融合数据库、一套融合系统、一个工作终端。

  (1)推动数据融合。以数据融合为主要手段,建立区、街(乡、镇)、村(居)三级数据库,实行统一存储、分级授权,为各级社会治理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持。融合网格化人口数据、公安实际人口数据、司法、流管、禁毒、稳定、社会保障、卫生、民政、教育、移民、扶贫、残联等部门相关的自然人数据,构建人口数据库。融合机构事业单位、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法律服务机构等数据,构建法人数据库。融合居民住宅、租赁住宅、商业住宅、工业住宅等数据,建立住宅数据库。融合信访工作、电子政务(行政审批)、刑释解戒、社区矫正、纠纷调解、居民水电用量等动态数据,打造案件数据库。

  (2)推广系统融合。充分利用贵阳市社会管理指挥调度平台,重点融合雪亮工程、数据流管、数字禁毒、数字稳定、一标三实、数据访问、社会救助、留守儿童服务管理、全员人口管理、住房保障、农业云、扶贫云、车辆员工招聘管理、快递物流、保安(房地产)管理、智能门禁、数字城市管理、政务网上工作、公积金管理、社会保险业务等系统

  (3)推动终端融合。根据融合化发展构想,网格员统一使用贵阳市社会管理指挥调度平台,收集、维护人口、法人、住宅、设施、事件等基础数据,为各职能部门提供实时、正确的数据服务。能够交换共享的数据,不得向基础发行数据收集任务。在数据交换的基础上,基础需要补充收集的数据,由数据需求部门提出,本级综合服务中心统一安排数据收集。

  六、加强综合治理中心建设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把综合管理中心建设作为推进当地社会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工作,加入党委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由顶尖人员自行安排、自行安排、自行推进,区委政法委具体操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执行。

  (二)加强责任落实。相关部门应统一思想,从改革大局出发,积极合作,共同推进综合治理中心建设。镇党委要切实履行领导职责,抓好村级综治中心建设指导督促工作和日常运行工作,定期收集各村工作进度和工作情况,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组织部要指导机构整合、人员调配等工作。财政局要落实资金保障,指导制定资金管理使用方法,及时支付相关经费,监督资金使用。

  (3)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各级综合治理中心工作制度,规范高效运行。建立信息收集、分流、处置、日常监督、信息研究判断、监督审查等工作制度,抓住服务管理。必须建立奖惩机制,对实际工作、工作成绩突出的地方、部门和个人,按照综合信访领导责任制等相关规定表扬履行职务不足、责任不执行、合作不密切等原因严重影响的部门和个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部门领导干部抓住基层管理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管理领导小组及其五个特别责任小组成员部门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管理,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大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稳定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大力抓住基层部署,推进基层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的现代化,以3年左右的时间为目标,从源头预防和消除基层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农村土地问题整备、农村土地确认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设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加强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强烈保证。

  三、主要任务。

  (1)深入推进解决社会矛盾,维持基层和谐稳定。

  责任组:农业和社会矛盾解决责任组。

  1.深化矛盾解决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

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 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 加强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 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 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15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15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16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15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 “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四、组织领导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11月19日,三亚出台了《三亚市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机制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到2023年,该市将新建32个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并纳入全市统一政务网络服务平台,实现市、区、服务中心互联互通。

《方案》规定,试点工作将分“两步走”,第一步,2019年至2020年,完成东岸村、龙坡村、六道村、海坡村的“村改居”,在全市31个村(居)完成试点建设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7个,涵盖人口约11.58万;第二步,2020年到2023年,将完成村居改造类8个,村居整合类2个,新建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32个(包括第一步试点建设的7个),服务覆盖145个村(居),服务人口达77万。

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公共服务及管理事项,主要包括党群服务、政务服务、公共治理服务、生活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健康服务、文化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自治共治服务、教育科普服务等方面的基层服务及管理功能,分为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共21类、110大项、206小项。

此外,推行大社区综合服务新模式,不仅可以提高分散偏远村(居)和新开发小区的管理、服务水平,还将推进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机制,整合和盘活农村存量土地,整合集约利用开发建设资源,增强三亚城乡发展新动能。

《方案》明确,三亚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所需工作人员,其薪酬和工作经费纳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此外,市、区两级政府要加大对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机制试点工作资金投入力度,保障运转经费和人员薪酬预算,确保资金保障到位。

“我市将选择一批条件成熟的村居率先进行试点,推进‘村改居’社区管理服务体制转变。同时有计划试点推行大社区综合服务模式。”三亚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推行大社区综合服务新模式,在区与村(居)之间探索建立新型载体,既不增加行政层级,又能依法承接和办理相应的管理服务事项。

据悉,目前三亚共有村(居)委会149个,城乡二元结构明显,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任务繁重。为此,三亚将通过采取村改居、村居整合、建设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改革举措,整合集约利用公共服务资源,便携、高效地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区级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亚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三亚将以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试点建设为抓手,着力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机制,按照目标规划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同时不断发现问题和总结经验,争取在全省率先实现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服务范围覆盖全市,为全省做好示范引领。

 

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方案_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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