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重申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规定的通知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 重申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规定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 2016年我公司春节放假安排时间通知如下:
2016年2月7日至2016年2月13日调休,放假7日。
2月7日(星期日,农历除夕)、2月8日(星期一,农历正月初一)、2月9日(星期二,农历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
2月6日、2月14日(星期日)公休调至2月11日(星期四),2月12日(星期五)
2月6日(星期六)、2月14(星期日)日照常上班。
提前祝您春节快乐,阖家幸福!
XX公司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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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重申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规定的通知
学校重申会议和公文管理规定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针对目前学校会议和公文管理的实际情况,经校党委同意,现就加强会议和公文管理的相关规定重申如下。
1.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可合并的会议一律合并召开。部门组织的跨部门会议,须提前一周将会议计划送交党办或院办,经院主要领导审批后,由院办统一制作《周会议安排表》并公布。未列入会议计划的,非紧急情况不得临时动议开会。
2.涉及学校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须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党务会议由党办协调并通知会议,行政会议由院办协调并通知会议。非两办通知的会议各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可拒绝参加。
3.学校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向学校二级单位发函,但不得发指示性公文。
4.各部门接收到的上级公文,应统一交由党办或院办处理,不得直接横传或送请领导阅签。
**经济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经济学院院长办公室
20**年9月11日
第三篇: 重申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规定的通知
各单位:
春节来临,为确保机关内部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为了杜绝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分局党委根据机关部、省厅、市局的有关指示规定精神,要求各单位务必做到五严禁、五加强、八个不发生,现将节日期间有关纪律的`规定重申如下:
一、严禁借拜年等名义到上级机关机关所在地宴请工作人员,赠送“红包”及土特产;
二、严禁年终突击花钱和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实物和代币购物券;
三、严禁用公款吃喝玩乐、挥霍浪费,不准用公款支付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娱乐活动的费用。
四、严禁动用公款公车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项并借机敛财;
五、严禁节日期间酗酒滋事、参与,坚决抵制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六、、加强车辆管理,不发生无证驾车、酒后开车,杜绝交通违章事故;
七、加强文件、财务等管理,不发生被盗、丢失、泄密事件;
八、不发生值班期间脱岗、离岗等擅离职守的问题。
以上通知请传达至全体干部,分局要求各单位领导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带领干部全力以赴投入节日保卫,同时要求各单位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分局纪委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要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
特此通知。
http://m.jinghuajt.com/huatizuowen/650009/